2019年1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19-2号通知,修订了《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的标准及规格》,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禁止在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使用双酚A(BPA),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修订了干燥剂包装材料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的规定;
*修订了再生合成树脂的措辞。
本通知于2019年1月9日生效。
禁止在婴幼儿FCM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BBP和DBP的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下表总结了BPA,BBP和DBP禁令的摘要。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2019年1月9日第2019-2号通知,修订了《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的标准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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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BPA BBP DBP |
婴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
禁止 |
2020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