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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录XVII限用物质测试服务

“REACH法规管控”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范围包括电子电气产品、纺织品、家居、化学品等产品在内,只有少数产品不在REACH的管控范围之内。对于企业而言,深入了解REACH对应要求是企业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的基础。

近年来,全球经济持续低速运行,而各国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和环保等特性建立的法律法规及对应的执法却日趋严格。同时,一些新兴市场也在相应立法上向欧美等市场靠拢。如何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将挑战变为机遇,是相关电子电气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个课题。

欧盟REACH法规即欧盟法规"EC"No.1907/2006是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REACH法规将产品分为“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类,影响到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

欧盟REACH法规第67条第1款规定:“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受限制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应对REACH法规不仅要关注SVHC,更要关注法规附录XVII中列出的各项限制物质在相应产品中的存在情况。

您的产品满足REACH法规要求了吗,如果您尚未了解REACH法规的测试要求,或者想要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又或者您尚未取得检测报告,请随时咨询我们,PTS Testing Service 东莞市精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产品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一、适用产品范围

电子电气产品及其原材料。

二、常规样品要求

视测试项目而定,具体请询问PTS Testing Service 东莞市精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线客服。

三、PTS Testing Service 东莞市精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全面的REACH一站式解决方案

1. SVHC物质分析与筛选;
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3. REACH符合性声明服务;
4. REACH过程审核;
5. 限制清单物质测试服务;

6. 培训与咨询等,协助企业轻松应对法规要求。

四、图示详解

常见问题

REACH附录XVII清单中的物质是否均要测试?

不同的产品类别,要满足的附录XVII的项目是不同的。比如:第5条对于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物质、配制品及儿童产品;再比如:第64条对1,4-二氯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空气清新剂/除臭剂。企业应该排查和产品产品相关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措施满足法规的要求。

附录XVII的测试周期是多久?

由于产品类别不同,需要测试的项目不同。因此,测试周期需根据实际的测试项目而定,并没有固定的常规测试周期,具体请咨询PTS Testing Service 东莞市精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线客服。

对于样品的留样周期是多久?

普通样品的留样周期为30天;液体(如油漆、油墨、胶、膏体)、粉末样品留样周期为出报告后1周,逾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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