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的具体内容如下: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时间 |
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1)PFOA及其盐含量小于或等0.025mg/kg |
2020年7月4日 |
5.考虑到豁免,应允许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PFOA及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用于以下目的:
1) 至2025年7月4日
(a)半导体制造业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b)在胶片上使用摄影涂料;
(c)侵入性和植入式医疗器械;
(d)已安装在系统中的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
2)至2023年7月4日
(a)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液体伤害的防油防水纺织品;(b)特定用途的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氟乙烯(PVDF)的制造。
3)至2020年12月3日:
(a)法规(EU)2017/745范围内的非植入式医疗器械;(b)乳胶油墨;
(c)等离子纳米涂层。
全氟辛酸(PFOA)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和不可逆转的影响。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衍生物被广泛用于各种消费品领域,常用于纺织品防水涂层和服装、纺织品和地毯的防污涂层等产品表面处理。